受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委托开展望江楼水电站工程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函》(吉能函〔2021〕75号)的委托,根据国家能源局《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国能新能〔2015〕426号)和《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 35048-2015)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水电总院作为验收主持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组成望江楼水电站工程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委员会,开展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工作。
望江楼水电站位于中朝界河鸭绿江干流中游河段,是中朝理事会中朝界河规划的水电站之一。水电站坝址位于云峰电站尾水出口下游约11km,下游距集安市36km。望江楼水电站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水库正常蓄水位208.00m,电站装机容量为40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4913亿kWh。水库总库容为0.3亿m3。水电站主要由左岸上游挡墙、两岸重力式挡水坝段、泄水闸坝段、门库坝段和河床式发电厂房坝段组成。坝顶高程为214.75m,混凝土重力坝段最大坝高为21.75m(左岸),厂房坝段最大坝高31.75m,坝顶总长度380.98m。主厂房总长为84.30m,安装四台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10MW。电站于2015年10月开工,2016年10月工程截流,2021年1月下闸蓄水,2021年3月首批机组投产发电,2021年4月全部机组投产发电,水库水位基本达到正常蓄水位208m。自蓄水运行以来,枢纽工程挡水及泄水建筑物已经过1个洪水期考验,目前枢纽工程建筑物、金属结构设施及机电设备运行总体正常。截至2022年6月30日,4台机组单机发电时间均已超过7500h,电站累计发电量1.42亿kWh。
望江楼水电站工程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为水电总院,副主任委员单位为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东北分部;委员单位为吉林省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通化市人民政府,集安市人民政府,国家电网公司东北分部中朝水力发电公司理事会中方业务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望江楼水电站工程建设局,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验收委员会委员还包括验收专家组组长。
根据验收工作安排,水电总院组织验收专家组于2022年5月22日~23日组织召开了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工作汇报视频会议及技术预验收工作,提出了验收专家组检查意见。针对检查意见提出的问题,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进行了整改和落实,对验收资料进行了补充完善。2022年8月8日~10日,验收专家组对枢纽工程专项验收相关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查,在查阅验收资料的基础上,对枢纽工程专项验收条件进行了评审,形成了验收专家组意见,并为验收委员会准备了鉴定书初稿。
验收委员会会议于2022年8月11日上午在集安市召开,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会议采用现场+视频形式,在长春市设分会场。会议听取了建设、运行单位关于枢纽工程建设和初期运行情况的汇报、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成果的汇报,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竣工阶段枢纽工程专项验收质量监督结论、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关于枢纽工程竣工安全鉴定主要结论的介绍,以及验收专家组关于枢纽工程专项验收情况的汇报。与会各位委员、代表就枢纽工程专项验收条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形成了《望江楼水电站工程枢纽工程专项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同意望江楼水电站通过枢纽工程专项验收。